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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旅游消费提示

来源:坤锋快讯网   作者:综合   时间:2024-03-29 00:28:15

    原标题:冬季旅游消费提示

     当前,冬季我市已进入冬季旅游旺季,旅游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谨慎选择旅行社,消费修死人详细签订旅游合同。提示参团旅游时要选择资质合法(《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冬季口碑良好且具备一定经营实力的旅游旅行社,切勿参与“朋友圈”、消费公众号等无旅行社资质的提示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或旅游推介活动。不要被低价团所诱惑,冬季要坚决抵制不合理的旅游修死人低价旅游团。在签订电子合同时,消费旅行社需要在合同上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提示游客需要签字确认。冬季合同内容尽可能详细,旅游要明确相关的消费权利和义务,要将旅游所包含的每项内容以及旅行社的口头承诺都体现在合同中。

    提前做好出行计划,注意防寒保暖。选择自由行的消费者要提前做好出行计划,了解餐饮和住宿的价格,当地的特色商品和游玩项目等。冬季旅游,东北气温比较低,防寒保暖是保证游玩质量的重要基础,消费者要准备充足的保暖衣物,如帽子、手套、羽绒服、雪地靴、保温贴等,最外层衣服最好具有防风性;从室内到室外时要注意温差变化,避免感冒。消费者还要提前关注天气变化和道路交通情况,自驾游客要确保车况良好,认真规划旅游行程,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旅游。

    提升防范意识,保障出游安全。消费者参加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要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急救常识,选择有合法资质的经营场所,不要参加有安全隐患的娱乐项目。要严格遵守景区(景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提示,避免超越安全区域范围,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滑雪时,要熟悉雪场示意图、警示标识安全提示,注意收听雪场广播,服从工作人员指导,记住雪场紧急求救电话,随身携带好手机,并保持电量充足。注意食品安全,如遇到景区便利店和餐馆存在食品过期或食材不新鲜等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同时还要注意财产安全,保管好随身物品。

    依法理性维权,妥善保管凭证。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定要索取保存好接受服务或购物的凭证,作为维权的证据。遇到消费纠纷要理性维权,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到虚假宣传、强迫购物、欺诈骗销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时,请拨打当地投诉电话(12345)。

    倡导绿色出行,树立文明旅游风范。消费者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旅游、绿色旅游。坚持“适量点餐”文明消费习惯,杜绝餐饮浪费;爱惜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编辑:赵阳

    审核:王文杨

    监制:李维庆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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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丨吉林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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